我市把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按照“贷得快、用得好、有成效”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该项工作健康长效发展。
“贷”动数据摸排。结合防范返贫“网格化”管理工作,迅速动员组织乡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会同银行机构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全面摸清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监测对象的新增贷款需求,充分研判疫情影响和春季生产资金需求,及时向相关责任银行反馈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
“贷”动产业发展。加强对“四带一自”产业带动模式的推广运用,加大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一自三合”模式,通过发展产业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与小额信贷。今年以来,累计贷款余额19260万元,“贷”动脱贫户4475户。
“贷”动信息共享。市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统计监测分析和评估考核工作,强化相关数据比对,确保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全力推动的工作格局。
“贷”动风险防范。建立贷款到期提醒机制,指导各县区全面掌握借贷底数,会同各承贷银行建立到期提醒台账,提前一个月做好预到期贷款提醒,重点关注受疫情、汛情影响的贷款户,确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以下,严防出现逾期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