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9602578/202302-00017 | 组配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机构: | 市乡村振兴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名称: | 市乡村振兴局1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 信息来源: | 市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无 | 关键字: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访问量: | |
生效日期: | 2023-02-24 | 废止日期: |
一、迎接省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
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宣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29号)文件要求,提出我市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报送至市财政局。衔接补助资金的分配按照因素法进行测算,统筹整合各类资金进行综合考虑,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500万元,其中宣州区为690万元,郎溪县为550万元,泾县为670万元,绩溪县为470万元,旌德县为500万元,广德市为360万元,宁国市为260万元。